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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海补贴政策(深圳市前海招商优惠政策)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责编:明洋 2022-08-13 13:45:26  来源:明洋商贸网   浏览次数:1160

读创/深圳商报记者 范宏韬

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而科技创新是深港“最大公约数”,也是拉动现代服务业的最大动能。在前海,各式科技创新企业有很多,形如刀片的磷酸铁锂汽车电池,可在零下20摄氏度低温工作的无人机,能歌善舞、憨态可掬的机器人……众多人工智能、节能环保等前沿科技创新成果在这片热土华丽诞生。

在现代服务业基础上,《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》(下称《前海方案》)明确提出“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”,为进一步推动前海合作区的科技创新,释放发展空间,擘画崭新前景。

8月10日,前海再次“破题”,前海管理局发布《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科技创新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下称《办法》),以深港合作为主线,聚焦“促进深港澳创新要素跨境融通、培育深港澳科技合作创新生态、构建知识产权生态系统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、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”等领域,推出系列扶持措施。

《办法》适用于注册登记地、实际经营地、税收缴纳地均在“大前海”范围内开展科技创新,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、信息服务业、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(以下统称“机构”),以及在上述机构工作的个人,每家机构和个人每年获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和200万元。《办法》自2022年8月6日起实施,有效期三年。

  • 助推科技创新

优先支持港澳高校设立孵化机构基金

为构建深港科技创新链条、降低创新创业合作成本,《办法》提出4条相关政策措施,引导技术、设备、资金、人才等创新要素在深港间进行优化配置。

首先在跨境孵化方面,支持港澳高校设立孵化机构、建立孵化基金。其中,对港澳团队占比不低于70%的孵化机构,优先在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等载体安排空间支持,为港澳人才提供住宿、交通等一站式配套服务;对投资前海港澳创新创业团队占比不低于总投资70%的孵化基金,前海产业引导基金将通过合伙或参股方式参与基金设立。

在港澳科研成果跨境转化方面,支持企业或机构购买港澳高校、研发中心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许可,衔接支持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成果转化,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。

在创投资本集聚方面,依托前海产业投资引导基金,引导港澳及国际资本投资前海科技研发型企业。其中,基金所投资项目应属于前海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、未来产业和科技服务业、信息服务业。此外,基金应重点投资于深圳科技研发型企业,占比不低于总投资的70%,投资于前海合作区科技研发型企业占比不低于总投资的40%。

在国际人才交流方面,支持港澳及国际科技企业、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设立院士、博士后工作站,推动港澳及国际博士后在前海发展,按市资助金额予以50%配套资助。

  • 培育创新生态

建联合实验室可获最高500万运营经费支持

针对重点支持科技创新联合体、科技创新共同体等多类型科技创新合作形式,《办法》提出,除粤港澳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和管理办法另行规定外,将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与国家级创新载体或国际重要实验室建设联合实验室,对符合条件的联合实验室按照运营实际投入经费的50%,予以最高500万元支持。

同时,激发各类境内外合作组织在科技创新中的平台和纽带作用,提出支持在前海设立促进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、促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的社会组织,支持发起国际科技组织等支持措施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一次性30万元落户支持。

作为科技合作创新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前海还将支持重大国际性科技交流活动,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%予以支持,最高不超过200万元;同时支持科技金融服务创新,提出鼓励建立对科技企业的联合授信及共保机制、支持新型金融服务产品、强化科技保险风险保障等措施,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。

此外,为进一步激励重点企业人才在前海发展,对年度利润总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科技企业,将予以经营团队最高2000万元以下贡献奖励。

  • 构建知识产权

成功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维权可获最高30万支持

知识产权是《前海方案》重点部署的创新生态建设任务,也是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特色优势,在推动前海科技发展上极具制度创新潜力。为加强构建知识产权生态系统,《办法》提出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保护,对成功开展境外知识产权维权的,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%予以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。

此外,前海将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,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的机构,分别予以每项100万元、50万元支持。

与此同时,支持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平台建设,对国家级基地或转化运用平台运营机构予以一次性200万元支持,对知识产权展会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30%予以最高150万元支持。

  • 提升数字经济

优质新落户企业可予最高200万元落户支持

数字经济在前海科技产业发展中居于引领地位,深港数字科技合作成效已初步显现。针对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诉求,《办法》提出支持数字经济企业集聚发展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办公用房及总部支持,对满足条件的优质新落户企业根据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予以最高200万元落户支持,对成长性较高的优质企业按照利润总额增量部分的5%,予以最高200万元支持。

除此之外,支持打造数字经济示范项目,在人工智能、物联网、区块链、智能制造、数据交易等领域,对上一年度新列入国家上述领域示范项目且在前海落地的企业,予以一次性10万元奖励。支持打造低碳绿色节能示范项目,成效良好的予以推广。

同时鼓励数字技术产品以场景驱动创新,对符合条件的智慧园区按照技术产品服务费用的30%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。

  • 集聚海洋科技

高端海洋科研机构常驻前海可一次性获200万

《前海方案》对海洋科技进行了突出部署,扩区后的“大前海”,海洋资源更加丰富,海洋产业发展凸显乘数效应,海洋交通运输业优势明显。为了打造“海洋科技创新高地”《办法》有针对性地提出支持引进重点海洋企业,根据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予以最高200万元落户支持。

支持引进高端海洋科研机构,对国内外知名海洋科研单位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并拥有5名专家组成的常驻研究团队的,且科技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的,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支持。

同时鼓励企业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,对上一年度科技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海洋科技企业,按照研发投入的3%,予以最高50万元支持。

“此次《办法》的出台,既是贯彻落实《前海方案》有关科技发展要求的破题之举,也是对前海科技创新发展方向和路径的回答。”前海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前海科技创新坚持“依托香港、服务内地、面向世界”总定位,整合深港比较优势,支持香港科技发展;坚持以改革创新为中心,率先突破制约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、颠覆性创新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;坚持差异化和协同协调发展,坚持高起点谋划、高质量发展。前海将积极承载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人才,打造科技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门户枢纽。

审读:喻方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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